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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近期印发的“十四五”农业农村各专项建设规划部署,加快储备实施一批有利于稳经济、扩投资的重大项目,进一步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储备。2022年6月8日,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本文结合四川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将重点内容整理如下:
项目申报及准备流程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直接投资类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评审及审批。
投资补助类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准备项目实施所须的规划、用地、环评等前置手续。
整县推进类项目——编制子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整体实施方案。
项目储备入库工作:
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由省级储备库推送到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投资库,并同步上传项目批复文件。(开展储备的项目,必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项目代码)
项目评估审核工作:
核定的建设内容、中央投资比例等要符合《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和《农业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规定。
所有项目应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0〕518号),逐一明确中央投资支持方式,主要包括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两种方式。
2023年重点支持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申报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支持方向:大豆等油料生产基地、大豆育制种基地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
申报依据:《“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
支持方向: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项目;种质资源测试评价项目;种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制(繁)种基地
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申报依据:《“十四五”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
支持方向:提升陆生和水生动物疫病、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外来入侵物种、农药安全风险等监测预警、应急防控能力,完善相关基础设施设备。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申报依据:《“十四五”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
实施限定:生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或猪当量20万头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县(区、市)
备注:已实施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或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的县,不得重复申报项目。
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申报依据:《“十四五”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设规划》
实施限定:长江经济带中西部地区和黄河流域并集中用于流域水环境敏感区域
支持方向:农田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
备注:与上一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县不能重复储备
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
申报依据:《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支持方向:大型渔政执法船、渔政执法监管信息化系统平台;水生生物资源及栖息地监测体系;“一江两湖七河”禁捕退捕重点县(市、区)渔政执法船艇、无人机、监控等装备平台建设
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
申报依据:《“十四五”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
支持方向:农业重大科学研究设施;国际农业联合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区域共性技术公共研发中心;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农业科研试验基地
数字农业建设项目
申报依据:《“十四五”数字农业建设规划》
支持方向: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国家数字农业创新中心;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
部门自身条件能力建设项目
申报依据:“十四五”农业农村部直属单位条件能力建设规划
支持方向:部直属单位加强农业科研等基础设施建设